一、南平不动产预告登记注销什么时间办理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南平不动产预告登记注销办理条件
1 买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被认定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等导致债权消灭的;
2 预告登记的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
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南平不动产预告登记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不动产登记证明
4. 债权消灭或者权利人放弃预告登记的材料
四、南平不动产预告登记注销办理法律依据
《物权法》
第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第三条: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查封登记等,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第六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