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明不动产换发权证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根据申请登记事项,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现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行为。
2.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依法查验申请主体、申请材料,询问登记事项、录入相关信息,出具受理凭证。申请资料不齐全,出具一次性《补充材料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
3.审核,对受理申请材料,根据申请登记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申请事项及申请材料做进一步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的过程。对于在登记审核中发现需要进一步补充材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全材料,补全材料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出具《不予登记告知书》。
4.登簿,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
5.核发,缮印,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二、三明不动产换发权证需要什么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文件
三、三明不动产换发权证办理依据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第656号)
第五条: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